線上申辦信貸業務應注意事項:

一、 本項業務僅為線上申請信貸,本行保有核貸與否之權利。
二、 本項線上貸款業務申請書為本契約之一部分,與貸款契約具有相同之效力。
三、 申請人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,依本契約交換之電子文件,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。
四、 申請人應確保所傳送至本行之電子文件均為完整且真實。
五、 申請人同意得以符合電子簽章法之簽章,或以「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」所訂之安全規範,做為身分識別與同意依據申請信貸,無需另行簽名或蓋章。
六、 申請人同意本契約由銀行以電子通路或雙方約定之方式提供收執,視同實體契約文件交付,並同意以銀行保存或列印之資料作為雙方借款之憑證。
七、 本行貸款專員將與您聯絡,請事先準備財力證明文件(如扣繳憑單或薪資證明)。


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告知義務:

親愛的客戶您好,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,涉及 臺端的隱私權益,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行)向 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應明確告知 臺端下列事項:(一)蒐集者名稱(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)(二)蒐集之目的(三)個人資料之類別(四)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(五)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(六)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。
一、 有關本行蒐集 臺端個人資料之目的、個人資料類別及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等內容,請 臺端詳閱如後附表或本行網站。
二、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 臺端就本行保有 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 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,得向本行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(二) 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,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。
(三) 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、處理或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,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,臺端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。
(四) 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,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,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 臺端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(五) 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,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得向本行請求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 臺端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三、 臺端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,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,得向本行客服(0800-016168)詢問或於本行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megabank.com.tw/)查詢。
四、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,惟 臺端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,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,本行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 臺端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,敬請見諒。